各培养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建设管理办法》(校研字〔2023〕20号)精神,强化我校科技小院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技小院考核及2023年科技小院申报(第二批)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学校支持立项并获得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科协三部委以及中国农技协立项支持的科技小院(附件1),除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考核登记表》(附件2)、《2023年科技小院绩效成果统计情况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外,还需准备5分钟PPT汇报(注明现场汇报人)(汇报提纲见附件4)。
(二)仅学校支持立项的科技小院,只需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考核登记表》(附件2)、《2023年科技小院绩效成果统计情况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
二、申报工作
拟申报2023年第二批立项的科技小院,由拟建小院专家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申报书》(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拟建科技小院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科技小院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将科技小院建设管理上升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以高质量人才培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首席专家应认真提交相关考核材料,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考核的科技小院,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再列入校级科技小院建设序列。
已经完成既定任务等原因的科技小院,今年考核结束后,可申请退出科技小院建设。
(三)拟申报新建的科技小院,经专家论证、学校审批通过后立项,统一挂牌。
11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质监办(勤政楼216),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昌蔚
联系电话:65786612
邮箱:464842180@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