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拟定于2023年11月进行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同时财务处将于2023年11月30日左右启动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的收回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报销,做好结题准备,具体结题安排另行通知。
报销注意事项:
1. 请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含委托项目等)项目负责人尽快查询结余经费额度,详细余额请进入校财务系统查询。结余经费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完成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对于逾期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经费,学校将于2023年12月1日全部收回。
2. 项目经费支出参照《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21〕8 号文件精神执行。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