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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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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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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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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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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前
答辩申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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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填写《答辩申请表》,随同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导师封面签字)递交到各学院汇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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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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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完成答辩申请审核并确定论文盲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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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分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学院审核通过准予答辩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反馈学位办;确定盲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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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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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前
完成论文送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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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分委会汇总电子版学位论文(2个版本:查重版和送审版,导师负责审核论文版本),查重版报送学位办完成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送审版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论文在线评审。
(博士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上传并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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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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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版:为除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附录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word格式,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doc”,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格式。复制比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 “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15%;
2.硕士学位论文: “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
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 ≤30%。
送审版:按照论文格式与书写规范要求,隐去作者及导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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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前
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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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答辩前认真填写《答辩情况登记表》(答辩前交答辩秘书)、《学位申请表》等有关内容。
◆ 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及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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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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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各学位点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最迟于答辩前1天张贴海报,并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至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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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委会及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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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名,一半以上为博导);硕士(含非全日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还须至少有1名校外实际生产部门专家(非本校或答辩人所在单位)。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参与答辩,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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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通过后即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
◆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完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
◆ 博士生还需填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明情况表》(随论文最终电子版一并报送学院)
◆ 确需申请延迟公开者,填写 《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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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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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前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学院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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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所有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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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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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审核《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表》、《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明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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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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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学位授予信息,并将《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论文发表、外语成绩等学位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学院分委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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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毕业的学位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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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各学院分委会交材料到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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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完成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准备提请分委员会会议审议
◆ 各学院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 各学院提交建议授位决议、分委会表决汇总表、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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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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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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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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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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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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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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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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