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严格落实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标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强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学术审议职责,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成员
研究生院成立督导专班,全面组织协调督导工作。下设三个现场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会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小组组长分别由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担任。具体组成如下:
第一检查小组
组 长:张梁
组 员:韦朝领、陈宏权、王菊花
第二检查小组
组 长:唐庆峰
组 员:方明、杨书运、孙志农、丁婷
第三检查小组
组 长:陶晓
组 员:金青、朱梅、刘爱国、高慧
二、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导内容
督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现场。重点督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现场。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2.对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的,责令培养单位纠正,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