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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6:51 来源: 访问量:

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拟于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2.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要求

1.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3.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三、审核程序

(一)制定条件(5月15日完成)。各培养学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位点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学硕、专硕),对申请人的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条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遴选标准。方案经院学位分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二)个人申请5月25日完成)。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登录“数智安农”https://i.ahau.edu.cn/平台,在应用中心搜索并进入“新研究生系统”,提交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具体操作可参照《(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执行

(三)学院审核61日完成)。导师提交个人申请后,经院学位分委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由学院秘书、分管领导在 “新研究生系统” 中完成线上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核,相关操作分别参照《(学院秘书)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学院分管领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3)执行

四)学校备案。审核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五)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线上办理”,导师仅需在“新研究生系统”内完成申请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二)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三)学院上报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导师,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各学院审核不通过率将作为学院年底考核和下一年度招生资格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提示:

(一)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下半年硕士生新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请各拟招生导师务必严谨、完整填报所有拟招生专业。若存在拟招生专业填报遗漏情况,将直接导致导师后续无法在该专业开展招生工作。

(二)暂无“新研究生系统”导师账号的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请于5月12日前填写《2026年硕士招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提交至培养学院。各培养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标注临时导师身份并开通系统账号,账号开通后,申请人方可按照本通知“三、审核程序(二)个人申请”相关流程,进行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流程。


联系人:马改改,联系电话:65786416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学院秘书-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学院分管领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4. 2026年硕士招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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