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校研字〔2022〕14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支持学位点建设)
(一)遴选条件
因学校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需要,学校研究在“林学、机械、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化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六个学位点,经一级学位点所属学院审核推荐,可按照以下条件申请该学位点博士生导师(不得跨学位点招生)。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教授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下同),年龄不超过56周岁。
获得教授技术职称之后,主持二类科研项目1项或三类科研项目2项,且取得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中科院一区SCI学术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SCI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C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②主持立项二类科研项目1项或三类科研项目2项。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级及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权)(不含认定品种)或新产品1个。人文社科类在导向性出版社主编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获得省主要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或重要提案(仅限第一撰写人)。
(二)遴选程序与时间
1.个人申请
10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论文检索申请单(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
10月20日前,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论文由学院汇总检索申请单后统一交图书馆检索)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审,学院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附件1)。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拟定推荐名单报送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
10月25日前,经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
10月31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申请材料。
4.学校审定
11月15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研究同意且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二、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现有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经申请人申请及一级学位点所属学院推荐,可按照以下条件申请。
(一)遴选条件
1.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相关规定。
2.申请人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有博士学位。
3.近五年内取得成绩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同行公认的研究成果,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或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励或国家级奖励的、或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或研究成果被国家政策采纳、或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担任技术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职称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如已获所在单位(或其他同层次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二)遴选程序与时间
1.制定条件
10月15日前,各培养学院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遴选标准及方案。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2.个人申请
10月20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向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审核
10月25日前,经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
11月15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研究同意且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标准
各学院在遴选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学科和学位点建设需要,科学道德和师德师风等情况,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联系人:马中文 地址:勤政楼213室 电话:65786416
附件:
1、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附件
2、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附件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