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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4:59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85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及各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规定要求,为更好地完成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学院拟推荐获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评选结果有效,不参加此次评选。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追加名额基础名额由各培养学院评定,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追加名额竞争名额、博士研究生第二批追加名额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排序推荐。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把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评审结果须按要求公示。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可参考硕士期间的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实践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成果截止时间应与第一次国奖评审成果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研究成果不重复使用,因本次国奖评选产生的学业奖学金等次变化后续调整后进行公示;学硕、专硕需分类评审。

3.11月6日下午5点前学院完成评选并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学院报以下纸质材料(报告、表格需加盖公章):

(1)各培养学院评审报告:包括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方式、评审程序等内容。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各学院自行拟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5.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3、4)电子版请发送至yjsydzz@ahau.edu.cn。

联系人:朱晓晨 ,联系电话:65780865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附件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