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学校保卫处户籍中心负责。户口迁移证由研究生学院统一进行登记发放。我校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不分开派遣,只能派遣至同一个单位,即档案派到哪户口就派到哪。已签署就业协议和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的依据是报到证,考取博士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的依据是学校录取通知书。也就是说:
(1)已签署就业协议,户口将迁至档案所在单位。
(2)未就业者,户口转回生源地。
(3)考取博士生的,户口转到录取学校所在地。
合肥市生源的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合肥派出所办理入户。个别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申请不去往一处的,可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准迁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琥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