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安农 学校官网
首页 > 通知公告 > 日常管理 > 正文

关于严禁在研究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0:00 来源: 访问量:
全体研究生:
冬季合肥地区气温寒冷干燥,请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近期,经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抽查,学生宿舍中违规使用电器现象严重。
依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条例》校学字〔2008〕5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在宿舍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挪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2.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物、易燃易爆物以及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
3.饲养各种动物及其它危险生物;
4.私自存放管制器具和使用非安全器具;
5.私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吹风、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6.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蜡烛照明等)以及在宿舍内烧煮饭菜;
7.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蒂等燃烧物;
8.流动小商贩和学生在宿舍区内推销商品及从事经营活动;
9.其它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对于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分。
并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11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当年参评资格;业已获奖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追回已发放学业奖学金
同时,在实验室进行试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用电、用火、用水规定。
为了自身及大家安全,希望广大研究生同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自查并改正,学院、学校将在近期内开展集中排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没收相应器具,并记录在案,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若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相关器具,需按照程序向研究生学院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