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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0:00 来源: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文件要求,现就在我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6〕26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推荐比例为我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我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将《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月15日前完成评选及公示工作,并将附件2(电子档)、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yjsydzz@ahau.edu.cn,附件4(纸质档)报至研究生学院227办公室。
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1月15日前将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yjsydzz@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纸质档)交至研究生学院227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校学字〔2016〕26号文件的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联系人:盛康  联系电话:65786406
 
附件:1.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册范例
3.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范例
4. 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5. 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研究生学院党委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