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医保办和财务处要求,现将在校研究生办理医保的信息再次予以公布,请在校研究生仔细核对是否有人员遗漏,此次办理的医保费用标准为220元/人,享受医保政策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办理医保的在校研究生不享受在校门诊医保政策和住院医疗保险(个人通过其他途径或单位已办理医保的除外)。
请新增需要购买医保的研究生请于12月12日(本周三)下午前持学生证至研究生学院党团办(勤政楼241办)登记补办医保。逾期将无法补办,责任由个人自负。因医保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请各学院和参保学生相互转告。
研究生学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