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
二、评选名额
硕士生名额分配参照参评人数而定,其中,“优秀研究生”名额按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评选,为177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评选,为41人。博士生“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为10人左右。(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评审。各学院制定并公布本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程序组织评审,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进行评审。同时,对博士申请人情况进行初评,排序推荐博士获奖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校组织复审。党委研工部对学院推荐的硕士候选人进行审定,并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博士候选人进行评审,对获奖人选情况公示五天,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党委研工部将协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奖研究生发放每人400元的企业奖学金。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安排好各评审环节工作,严格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严审申报材料,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须成立7-11人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的制定和评审工作。
3、评审细则的制定须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附件2)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确定后,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4、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不再评定。
5、今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6、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六、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3)、《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附件4)、《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以及推荐获奖人员的评奖支撑材料、学院评审细则、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等材料,报送纸质及电子版至党委研工部。
联系人:武晓蓓,联系电话:65786612
附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
3、“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4、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
5、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