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文件要求,现就在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9〕23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推荐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4%;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2%。各培养学院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培养学院。各培养学院在2020年2月25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的评审、博士研究生的初评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3(电子档)、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yjsydzz@ahau.edu.cn,附件4(纸质档,学院盖章)报至研究生院(研工部)241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校学字〔2019〕23号文件的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联系人:盛康 联系电话:65786406
附件:1.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3.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4.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5.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党委研工部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