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强化我校科技小院建设与管理,提升科技小院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技小院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安徽农业大学立项的校级科技小院。
二、考核依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建设管理办法》(校研发〔2023〕20号)规定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科技小院在2024年度的工作和成效。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级:科技小院在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方面优秀,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普培训等工作成效突出,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
“合格”等级:在科技小院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方面良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普培训等工作有一点成效。
“不合格”等级:科技小院在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普培训等工作成效不明显。
考核“不合格”的科技小院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科技小院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予以撤销。
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考核的科技小院,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予以撤销。
五、考核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科技小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科技小院的建设与管理能够与教育、科技、人才的一体化发展同步推进,从而以高质量人才培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材料上报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周一)下班前将《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考核表(2024年)》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质量监督办公室(勤政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9162353@qq.com,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联系人:胡玉冰、李泯锟
联系电话:65786256(李老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