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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全国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经研究决定设立全国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现将相关通知及要求予以转发。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质监办(勤政楼216),邮箱:46484218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