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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1:37 来源: 访问量:

各学位点、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切实把好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质量关,推动质量监测关口前移,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2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本次开题面向2025级2年制研究生及往届应开题而未开题者;本次中期考核面向2024级3年制研究生及往届应考核而未考核者。

2.硕博连读生如在硕士阶段已完成开题与中期考核,进入博士阶段后须重新申请。

3.课程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

二、开展形式

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过程模块仍在升级优化,本次开题与中期考核暂沿用线下方式进行。

三、时间要求

须在本学期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最迟可延至下学期开学2周内,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内容与格式

1.本次开题使用新版本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2026版》(附件1)。

2.本次中期考核使用新版本中期考核登记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2026版》(附件2)。

五、组织实施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培养环节的管理。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位点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在多学院招生的,相关工作按附件5执行。

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应按研究方向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后随机分组。每组均须成立专家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秘书由本校教学科研人员或科研助理担任,不参与投票表决。

3.博士研究生开题与中期考核的各组专家委员会由7名相关学科领域正高级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主席须由校外专家担任。本组学生的指导教师可旁听,但不得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4.硕士研究生开题与中期考核的各组专家委员会由5名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主席须由正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家委员会中,应至少包含2名行业(企业)专家。本组学生的指导教师可旁听,但不得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5.研究生因故无法到场的,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须提供线上参与方式,确保全员覆盖。

6.已在联合培养单位学习的研究生,如该单位具备相应条件,可在该单位参加开题或中期考核。其组织实施、程序要求、结果认定与处理均须与校内要求一致。开题或中期考核结束后,须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二级培养单位备案存档。

六、程序与要求

1.开题与中期考核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各学位点分组安排。各组考核由专家委员会主席主持。

2.汇报原则上采用PPT形式。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间为20~25分钟;提问与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汇报时间。专家委员会经审阅材料、听取汇报、提问质询后进行评定。

其中,开题环节重点审查选题与本学科专业的契合度、前沿性与创新性、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与评析、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研究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等。中期考核重点审查研究方案的执行进度、实验方法技术的先进性、前期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等。对于研究进度滞后、实验方法技术落后、实验结果存疑的,专家委员会须提出具体意见。

3.专家委员会进行投票、打分时,学生及列席人员须回避。

4.投票与打分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主席现场宣布结果。

5.主席及成员须在相应表册(附件1、附件2)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七、结果认定与处理

1.开题与中期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2.通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专家委员会2/3以上成员同意,且平均分不低于75分。开题通过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完善选题方案,经导师确认后按计划开展论文撰写,原则上不得更改选题与研究内容。确需重大调整的,须详细说明原因与变更内容,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同意后重新开题。中期考核通过者进入下一培养阶段。

3.未通过者,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随后申请第二次开题或中期考核。两次开题或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

八、公示要求

各二级培养单位须在开题与中期考核正式开始前3个工作日,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业务流程→环节公告”模块公示具体安排。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点击“业务流程”→进入“环节公告”→选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模块→将《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表》(附件3)、《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4)内容直接复制粘贴发布,不得以附件形式上传。

因秘书岗位调整而无上传、发布权限的二级培养单位,请联系研究生院办开通权限。

九、监督与检查

1.开题与中期考核应公开透明,鼓励相关专业师生旁听。

2.校级督导组将依据公示信息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十、其他事项

1.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暂存开题与中期考核结果,待系统升级完成后统一导入。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各二级培养单位保管,毕业时统一归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785007


附件: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2026版

2.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2026版

3.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表

4.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安排表

5.同一专业在多学院招生的开题、中期安排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