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是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宣传、后勤保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政策咨询、信访受理等,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考试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 统一公开招生信息(含招生章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信息等),统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含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未经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学院是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宣传、后勤保障等有关同志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面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学院一般应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考核。
三、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志愿考生:公告另发。
四、资格审核
学校和各学院应在复试之前和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请相关学院加强资格审核。
注意:资格审核材料按照各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复试组织
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的形式为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可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由各学院自主确定。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安徽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安徽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面试流程》《2026年硕士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演示图》等通知(另发),做好复试准备。复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学校要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各学院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和各学院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各学院应提醒考生自觉遵守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综合素质。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
各学院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总分为100分)均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程序
(一)考生综合成绩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
2.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即为复试折算分。
3.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折算分×0.7+复试折算分×0.3,调剂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折算分×0.5+复试折算分×0.5。
(二)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制定细则排序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折算分低于60分的。
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4.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不合格的。
(四)对拟录取的考生,由各学院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学院另行公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我校的“待录取通知”。
七、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前,学校和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要求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已录取推免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经审定的各学院实施细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复试后,各学院应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二)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电话:0551—65785630,0551—65786436;电子邮箱:jw@ahau.edu.cn)。
(三)本办法内容如有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不一致之处,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为准。
(四)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51—65786436)。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