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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计划招生的通知(硕士)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8:19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计划招生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29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招生对象

已被我校待录取的2025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三、保障政策

1.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各高校依托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根据考核结果,除学校正常的奖助学金外,项目来源企业所在市政府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00元/月/生,设立政府奖学金或科研实践补贴,按照一年12个月分次发放。

2.住宿条件:各高校依托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项目来源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市政府)免费提供住宿,硕士研究生每2人1间,并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人才政策:各高校依托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要求,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颁发工程师证书。

四、其他说明

1.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招生计划是专门增量计划。计划应精准投放至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导师名下,是导师的额外增量计划,不受学校现有导师招生名额上限的约束,不影响导师原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不能统筹、不得挪用,要制定专门方案,确保计划高质量完成。

2.各高校依托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毕业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3.校企双方要及时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合作企业在工程实践和一线育人方面的优势,提升企业在招生中的参与度。

4.在确定招生录取或到校报到注册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协议参考模版见附件),明确各方的责、权、利。进入培养环节后,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需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企业技术需求和项目研发内容等,共同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5.校企双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学院要深入开展招生宣传,确保招生对象全面知晓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培养模式的创新要求及相关保障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积极报名,严格标准条件,保证生源质量;组织好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做到规范有序。

请各学院通知自愿报名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计划的待录取考生于4月20日前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并发送至各学院的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另发)。

各学院汇总名单、资格审查之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于报名考生进行遴选,择优录取,并在确定录取后,组织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