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规范2025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历档案管理,确保归档工作有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名称 | 要求 | 注意事项 |
(1)入学登记表 | 2份,由研究生本人填写,须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 ①每项材料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如若装订,请自行拆除; ②材料摆放顺序不得有误; ③两份材料请分别用回形针(夹子)夹起,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档案。 |
(2)培养计划一 |
(3)培养计划二 |
(4)中期考核表 |
(5)答辩申请表 |
(6)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 2份,由研究生本人填写,须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其中:“学校意见栏”待学院收齐后报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
(7)专业实践考核表 | 2份,由研究生本人填写,须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 |
(8)成绩单 | 2份,由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提供,研究生无需自行打印。 |
二、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历档案材料须一式两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编号1-8项顺序整理,并使用回形针或票尾夹分成两套。填写及打印过程中不得改变表格原有格式与版式。培养过程中已完成的材料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填写。
2.表格内日期、时间信息须如实、准确填写,所有材料须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入学登记表》须在粘贴照片处加盖培养学院公章)。
3.相关材料模板详见文后附件,已按要求完成的材料无需重复填报。
三、报送流程
1.2025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准备相关材料(不含“成绩单”),于12月15日前将除《成绩单》外的学历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对材料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并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成归档工作。
2.各培养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收齐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统一送至研究生院220办公室办理集中盖章手续,并同步领回《成绩单》。
附件:学历归档材料
研究生院学籍与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