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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6:04 来源: 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有关程序及细则公布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监督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

 长:  挺、曹  

副组长:张应烙、闫大玮(纪检)

 员:江海洋、蔡永萍、徐家萍、李培金、杨  俊、韩  毅、金  青、朱保建、刘  晨、刘亚军、顾龙江、孙冬冬

 书:蒋晓春、吴雪,王文辉

(二)成立硕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小组,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本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复试相关工作。

(三)成立硕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工作监督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任组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四)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后勤保障组,负责学院复试场地准备、考生报到、面试过程、摄影等全过程安全、会务等保障工作。

三、考生复试资格及调剂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志愿考生:公告另发。

四、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注意:资格审查材料见后续《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安排》通知。

六、复试方式、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运用线下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

(二)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一贯表现。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和科研潜力;学习、掌握、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考查。英语自我介绍、文献翻译或与复试小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等。

(三)复试要求

1、各复试组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面试命题工作,确保面试试题安全保密、内容规范、结构合理、题量充足、难度适中。

2、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一般每一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名考生评分,每名考生的得分为平均分,复试专家组秘书负责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统计、汇总考生得分。

4、各复试组应对综合能力面试全过程录像录音,面试结束后及时上报学院纪委妥善保管录像录音资料。

5、参加复试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学院相关学位点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面试结束后还需加试《细胞生物学》和《遗传学》。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总分为100分)均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程序

(一)考生总得分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

2.考生面试得分(总分为100分),即为复试折算分。

3.第一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7+复试折算分×0.3,调剂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5+复试折算分×0.5。

(二)各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按照考生总得分的降序排列,确定待录取名单。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折算分低于60分的。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四)对确定待录取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确定我校的“待录取”通知。

八、其他事宜

1、复试日程安排等其他相关事宜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录取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研究生培养招生专栏同步发布。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由学院纪委统一受理(监督电话:0551-65785675)。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5786423)。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