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有关程序及细则公布如下: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 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刘柳、潘月敏
副组长:唐庆峰、汪小强、方庆奎
成 员:郭敏、李茂业、高全、蒋磊、张晶旭、党向利、陈莉
秘 书:周宗美
(二)学院根据学科分别成立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植物病理学、农药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硕)1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硕)2组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硕)3组共6个工作组。(分别由5人或者5人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本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学院纪委负责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巡察审查复试工作的工作程序、过程及结果。
(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监督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
第三条 考生复试资格及调剂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志愿考生: 公告另发。
第四条 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五条 考生资格审查
窗体顶端
我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窗体底端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不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材料准备请参考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5年硕士生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https://yjs.ahau.edu.cn/info/1171/41044.htm)。
注意:资格审核材料按照本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第六条 复试方式、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运用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
(二)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一贯表现。
2.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和科研潜力;学习、掌握、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外语能力考查。英语自我介绍、文献翻译或与复试小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等。
(三)复试要求
1. 各复试组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面试命题工作,确保面试试题安全保密、内容规范、结构合理、题量充足、难度适中。
2. 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一般每一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名考生评分,每名考生的得分为平均分,复试专家组秘书负责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统计、汇总考生得分。
4. 各复试组应对综合能力面试全过程录像录音,面试结束后及时上报学院纪委妥善保管录像录音资料。
5. 参加复试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学院相关学位点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6.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面试结束后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已考科目相同)(https://ahauplant.ahau.edu.cn/info/1226/59093.htm)。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总分为100分)均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录取程序
(一)考生总得分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
2.考生面试得分(总分为100分),即为复试折算分。
3.第一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7+复试折算分×0.3,调剂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5+复试折算分×0.5。
(二)各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按照考生总得分降序排列,确定待录取名单。若考生总得分相同,按照初试成绩降序排列;若初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照初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折算分低于60分的。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四)对确定待录取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确定我校的“待录取”通知。
第八条 其他事宜
(一)复试日程安排、各学位点招生人数、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复试录取相关事宜均在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官方网站(http://ahauplant.ahau.edu.cn/)发布。
(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全过程涉及的违规违纪的行为,由学院纪委统一受理(监督电话:0551-65780720,电子邮箱:anzbxyjw@ahau.edu.cn)。
(三)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5786312)。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