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的重要指导,是组织教学、编写教材、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全面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修订)范围
《安徽农业大学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全部课程。
二、制定(修订)原则
1.突出课程思政
要突出育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挖掘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反映课程的“价值引领”目标及途径,将课程思政体现在教学大纲里、落实到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中,在相关知识点和案例中予以标注,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将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德育目标具体化、显性化,扎实推动课程育人工作,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
2.体现目标定位
按照新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学科(领域)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注意各课程内容的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3.展现最新成果
注重体现先进性原则,及时引进与本课程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注意结合近年来教研、教改项目的最新成果,使研究生不仅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行业发展特点,还能了解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及发展前景,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4.信息清楚明确
明确课程内容、学时分配等相关信息。查资料、调研等自主学习,不包含在教学大纲规定总学时内。
由教育部教指委统一制定或推荐的课程教学大纲,可按教指委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执行,不再制定。
5.严格教材审核
要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的相关要求,由各培养单位应组织相应专家审核课程配套教材及其它参考资料的政治性、科学性与适用性。审核通过的方可使用。
三、基本内容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7号)文件相关要求,具体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学分、课程学时、课程性质、课程考核方式。
2.师资团队:课程组长及成员的姓名、学位、职称及其他介绍。
3.课程介绍:简要介绍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后所能掌握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0字左右)。
4.课程目标:写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必须明确体现课程思政的相关目标要求。
5.内容目标:教学模块(单元)、学习任务、相应章节的授课形式(教学方式)、学时安排等。必须明确体现思政的教学内容、授课方式与学时安排。
6.教材与主要参考资料:正式出版的教材需注明教材的详细信息;自编教材需注明编者姓名、编者职称、字数等;境外教材需注明是境外原版教材还是国内翻译教材;其他教辅材料需提供来源出处。
四、几点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此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
2.课程教学大纲主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制定(修订)。
3.适用于“博士”的课程教学大纲由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负责收集整理;适用于“学硕”的课程教学大纲由学位点所在学院负责收集整理;适用于“专硕”的课程教学大纲由牵头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具体名单见新版培养方案第1-5页)。
4.课程教学大纲需经开课学院和负责收集整理的学院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提交。
五、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在2022年1月7日前,将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交至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aau_yjspyb@163.com。
联系人:李焱,联系电话:65785007
附件:参考格式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