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发〔2024〕13号),现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与办法
各学院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发〔2024〕13号)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附件1)。
二、评选范围与数量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论文作者经导师同意后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申报材料。
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结果以及在学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成果若为公开发表 (含网络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若为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二)培养学院组织评选推荐
根据推荐名额,提交推荐顺序及人员名单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评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说明
(一)时间安排
(1)3月11日前,培养学院上报材料;
(2)3月18日前,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反馈;
(3)3月25日前,专家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4)4月3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质量监督办公室(勤政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38081291@qq.com,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三)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中的优秀硕博学位论文(附件5),若未被评为2024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且在本次评选时间范围内的,则默认为2025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纳入学院指标。
联系人:陈欣、胡淑雅
联系电话:65786256(陈老师)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