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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三部门支持建设的科技小院:
现转发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三部门支持科技小院自评工作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2024〕23 号),请相关科技小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评工作。2025年1月3日(周五)前,将附件3、4电子档发至邮箱389162353@qq.com。学校将对所有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连续两次自评不合格或不达标或逾期未参加自评估的科技小院,全国农业教指委拟报教育部给予摘牌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