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62号)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青年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师德标兵、研究生教学名师、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创新创业之星”等荣誉类或表彰类项目,其他立项项目均需填报任务书(附件1、2)。
2.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应体现具体的考核目标。填报任务书时,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预期研究指标等需与申请书一致,不得随意调整。建设类或研究类项目周期原则上为2年,本次填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3.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任务书,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审核把关,学校将在学院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论证。
4.各培养学院需在5月27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①最终上传至省系统的申请书②任务书③学院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勤政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32343828@qq.com。
5.任务书中“学校审核意见”部分,待学校论证无异议后,统一盖章反馈至培养学院。5月29日-31日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登录账号及密码与申报时一致。
6.经费使用参照《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中相关规定。
联系人:胡玉冰。联系电话:6578661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