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20〕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届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培养学院推荐、学校聘任方式进行。每个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和综合考察的前提下,限推荐1-2名候选人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遴选条件
(一)能够自觉并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理念,弘扬高尚师德,坚持立德树人。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善于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和改革建议。
(三)能够正确领会和掌握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处事公正,原则性强。
(四)身体健康,能保证督导工作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督导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遴选程序
(一) 个人申请:对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20〕14号)文件的遴选条件,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申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至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勤政楼216室)。
(二) 学校评定:学校组织评定,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后聘用。
联系人:昌蔚,联系电话:0551-65786612。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