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校研字〔2020〕11号)和《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于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要求
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
三、审核程序
(一)制定条件(3月10日完成)。各培养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涵盖学科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对申请人的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条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遴选标准。方案经所在教授委员会、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学校核准后执行。
(二)个人申请(3月21日完成)。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申请(附件2、3)。
(三)学院审核(3月31日完成)。申请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附件3)。
(四)学校备案。审核结果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应严格按照《审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二)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联系人:马中文,联系电话:65786416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附件2.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模板,供参考)
附件3.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