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申报是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现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就2020年学位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再突破,全力推进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各教学单位全覆盖。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申报
4月30日前,各学院依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并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制定专家论证方案。
(二)专家论证
5月30日前,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修改和完善。
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
(三)学校审定
6月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表决,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四)修改定稿
7月20日前,学院申报工作组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第二轮评议,继续完善后定稿。
(五)公示上报
7月31日前,申报材料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随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上报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审核。
三、材料提交
相关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一)3月30日前,提交学院学位点申报工作组和材料组名单。
(二)4月30日前,提交专家论证方案。
(三)5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一式5份)。
(四)7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定稿(电子版和纸质一式10份)。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学位点申报工作组和材料组并报负责人和成员名单,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二)鼓励各学院结合学校的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划,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申报。
(三)教育部关于学位点申报文件未正式下发,本通知中相关政策要求、表格和时间安排均参考2017年文件,待正式文件下达后,及时依照最新文件规定做相应调整。
联系人:徐伟 邮 箱:xuwei79@ahau.edu.cn
电 话:65786416 QQ号:14448371
附件1:学位点申报相关文件和表格(2017版)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