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皖学位办〔2018〕6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要求
1、我校“林业工程”、“食品工程”2个工程硕士点需分别对应调整为“材料与化工”(含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林业工程等6个方向)、“生物与医药”(含制药工程、食品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等4个方向)2个专业学位类别。
2、相关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论证,确定在“材料与化工”或“生物与医药”中的招生、研究方向。
二、材料要求
1、相关学院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
2、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之间的人员不得重复。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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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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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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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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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上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及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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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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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审核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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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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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汇总、上报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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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徐伟 65786436
附件:
1.《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
学位办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