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2021年12底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现将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及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等相关日程预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事项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1月1日 答辩申请提交 |
◆学位申请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科研成果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导师封面签字);待查重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后,递交到各学院汇总审核。 |
未按时提交材料者不予参加本次送审、答辩。 查重学位论文为除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附录之外的主体部分,pdf格式。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pdf”,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否则系统不能识别作者姓名,无法得出去除本人文献的复制比。 |
11月3日 汇总审核答辩名单、待查重论文 |
◆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学院审核通过准予答辩申请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位办。 ◆各学院汇总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确保经过导师审核)报送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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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检测论文复制比 |
◆学位办通过知网TMLC系统统一对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含报告单)反馈学院。 ◆各学院将结果反馈导师,重点对检测结果超标的论文进行审核,并按相关要求处理(参考附件5)。 ◆复制比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15%; 2.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 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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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 确定盲审名单 |
◆各学院审核确定学历硕士生盲审名单。 ◆学位办从全部申请答辩硕士生名单中随机抽选10%,纳入各学院的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
以下硕士研究生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盲评 : 1、未取得规定科研成果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导师的首届硕士毕业生; 3、提前和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 4、论文首次查重复制比≥30%; 5、学位办随机抽取盲审。 |
11月11日 汇总送审论文 |
◆各学院汇总送审论文,其中博士论文盲审材料提交学位办。 ◆博士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通过第三方送审平台进行网上盲审。博士论文盲审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论文PDF电子版(封面后附《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2、博士生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上传系统需要)。 ◆硕士论文(学硕、专硕)由培养学院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评审。 |
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 论文评议时间一般为20天,毕业生必须按时提交评阅论文,否则导致评审结果延迟,影响后续答辩等流程,责任自负。 |
11月16日 论文送审 |
◆学位办、各学院分别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送审工作(评阅结果约2021年12月中上旬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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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
◆ 研究生答辩前下载本通知常用表格并认真填写《答辩情况登记表》(答辩前交答辩秘书)、《学位申请表》等有关内容,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及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 ◆ 各学院确定各学位点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最迟于答辩前2天张贴海报和上传到研究生院网站“环节公告”中,并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至学位办)。 ◆ 答辩秘书在答辩前3天,将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发送至答辩专家审阅。 ◆ 研究生答辩通过后填写相应的《学位授予信息录入表》。 ◆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完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 ◆ 在职硕士生必须提供2寸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蓝底免冠近照)。 ◆ 博士生需填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明情况表》(电子版即可,随论文最终电子版一并报送学院汇总)。 ◆ 论文确需申请延迟公开者,还需填写 《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表》(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有效,存档纸质论文最后一页附上其复印件封装),各培养学院要严格审核延迟公开申请,后期学校抽检时将加大对延迟公开论文的抽检力度。 |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名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名,一半以上为博导);硕士(含非全日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还须至少有1名校外实际生产部门专家(非本校或答辩人所在单位)。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参与答辩,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可兼职)。 |
12月14-16日前 汇总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
◆ 答辩秘书将汇总整理好的答辩材料、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汇总。 ◆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也须填写相应的《学位授予信息录入表》,并将《答辩情况登记表》、《学位申请表》及论文发表、外语成绩等学位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学院审核。 ◆ 各学院汇总审核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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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20日前 各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 |
◆ 各学院完成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准备提请分委员会会议审议。 ◆ 各学院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 各学院提交建议授位决议、分委会表决汇总表、各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材料(注意审核签字盖章情况,否则无法存档)递交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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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22日 学位办审核学位材料 |
◆ 学位办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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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28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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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各学院务必将上述安排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认真完成论文写作工作,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日程妥善安排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
(三)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到校答辩的毕业生,可以申请网上视频答辩。各学院要总结去年视频答辩经验,提前做好学位论文视频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学位申请流程图
3.安徽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论文管理的通知
4.关于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5.关于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要求
6.研究生毕业学位档案清单及注意事项
7.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与书写规范
8.答辩秘书、学院秘书常用表格
9.博士常用表格
10.学术型硕士常用表格
11.专业硕士常用表格
联系人:马中文
联系电话:65786416
附件.zip 安徽农业大学学位办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