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中的作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实验室管理,增强研究生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提高实验室的运行效率,经研究,2022-2023学年继续设置实验室研究组长(简称PI)助理岗位。
(一)岗位设置
1、学校所属的省部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实验科研条件完善,经费充足且工作任务繁重的PI,可根据需求,设置PI助理岗位1-2个。
2、PI助理岗位聘期以学年为单位,聘期为10个月。聘用学生人数不受岗位限制,可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考核。
(二)聘任条件
1、聘任对象:凡本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研究生),且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研究生,可应聘PI助理岗位。家庭贫困的研究生可优先考虑。
2、聘任要求:原则上PI助理从本课题组或实验室内研究生中确定,每位研究生仅能应聘一个助理岗位,且不得同时从事助管岗位。
(三)岗位职责
PI助理主要协助实验室PI做好相关辅助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课题管理、科研研讨等辅助工作;
2、协助做好实验室用品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实验环境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4、协助做好信息统计、账务处理、资料和档案管理等;
5、协助做好PI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设岗程序
1、各PI所在实验室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PI助理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培养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批;
2、待研究生院确定岗位后,各实验室PI自行组织人员择优确定岗位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可以聘用一名或若干名研究生,但每月仅限一名研究生担任。
(五)岗位管理
1、PI助理的管理和考核,原则上由所属实验室负责。设岗单位应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量与工作完成情况对助理研究生进行考核。
2、PI助理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津贴;对考核不合格、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实验室应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和解聘。
(六)岗位待遇
1、PI助理岗位津贴标准为400元/月,津贴的50%由学校“助管”专项经费支出,50%由PI课题经费支出,每学期发放一次,按月进行考核,一次发放5个月。每学期末根据考核情况,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核,交财务处发放。
2、PI可根据考核情况扣发部分或全部数额的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由设岗单位自行发放。
(七)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鼓励各实验室PI设置助理岗位,积极引导实验室研究生申报PI助理,并做好PI助理培训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PI助理作用。
2、请各实验室于11月22日前将《实验室PI助理岗位申请表》报送至各学院,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前将填《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PI助理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jsydzz@ahau.edu.cn。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5786619。